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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法律基础》课堂上学生素质的'十观'教育

     

摘要

《法律基础》课是高等院校思想品德教育的必修课程之一。作为公共德育课,其教学目的不仅仅在于使学生掌握一些法律知识、技能,更重要的是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大学生的社会主义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参与人才的素质教育.把他们培养成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笔者经过近几年的教学实践,逐渐摸索出一套适合大学生成长特点的教学模式,那就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十观”教育。所谓“十观”,即国家观念、民主观念、主人翁观念、和谐的人际交往观念、利他观念、环保观念、婚姻家庭观念、终身教育观念、劳动观念和正当竞争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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