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湖南政报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由政府安排从非少数民族地区移居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能否执行少数民族地区生育政策的批复

湖南省人口计生委关于由政府安排从非少数民族地区移居到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能否执行少数民族地区生育政策的批复

     

摘要

正湘人口函〔2008〕71号HNPR-2008-25002常德市人口计生委:你委《关于非少数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居民移居少数民族地区后能否执行少数民族再生育政策的请示》(常人口〔2008〕7号)收悉。请示称:鼎城区许家桥回维乡是1984年经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民族乡。2006年至今,该乡按照市、区政府和移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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