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人文天下 >浙东事功学派及黄宗羲法治思想

浙东事功学派及黄宗羲法治思想

     

摘要

南宋时期,以陈亮、叶适为代表的浙东事功学派以尚功利、反空谈为理论旨趣,论述了法治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性。到了明末清初,这种重法思想在黄宗羲那里又得到了跃升,他明确提出“有治法而后有治人”的观点,将法治的地位提到了人治之上,旗帜鲜明地向儒家以德治国的理念发起挑战。黄宗羲的浙江籍弟子们继承发扬了他的思想,将法治的观念注入浙江人的血脉中,形成了今天浙江人重视法律、崇尚实干的性格。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