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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行政诉讼中存在的司法救济真空

     

摘要

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由于《行政诉讼法》等成文法内在的局限性,则会使一些法律没有明示予以保护的合法权益被排斥于司法救济之外,出现行政诉讼中的司法救济真空。这将导致在某些行政诉讼中,两个法院"踢皮球"现象的存在,使广大人民群众对作为社会最后救济权利和公平正义象征的司法权失去信任。弥补这些行政诉讼中出现的空白,完善立法,加强立法解释,可以使一些在行政系统内部反复申诉的行政上诉案件进入法院的大门,大大提高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质量,对于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促进行政诉讼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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