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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网络音乐直播中的法律规制

     

摘要

网络音乐直播作为一种近几年较为流行的新型信息传播渠道,它在带动经济发展的同时又扩大了各类优秀音乐作品传播的接触面,既给公众带来前所未有的视听新体验,也给我国版权制度带来了巨大的挑战。现阶段,将网络直播中未经许可使用音乐作品侵权行为落入《著作权法》哪项专有权利进行规制都有明显的弊端。结合国际公约对这种新型信息传播方式的规定,来找出我国对此行为定性尚不清楚的原因,并通过借鉴域外一些国家对此侵权行为的做法,适当的扩大我国“广播权”与“表演权”的内容,完善合理使用以及间接侵权责任制度,有利于充分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网络音乐直播行业的良好竞争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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