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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大打出手,造成伤害如何担责

         

摘要

<正>由于自行车停放问题,刘某(原告)和王某(被告)两家长期不和。后又因为停车问题,两家人再次发生冲突,且在冲突过程中,刘某与王某发生互殴,情急之下,王某将刘某左手食指咬伤。刘某以身体受到伤害为由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王某赔偿其各项费用共计3.8万余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审结了此案。原告诉称,2014年6月6日,在小区楼下,被告之子与其父亲发生争吵,后被告之子将被告由四楼

著录项

  • 来源
    《海南人大》 |2016年第9期|P.54-|共1页
  • 作者

    卫青; 倪筠;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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