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求知导刊》 >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思考

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的思考

         

摘要

2011年8月13日起开始实施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下简称“《解释三》”)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争论,《解释三》第十条被舆论概括为“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男人大多持赞许态度,认为规定断了女性傍大款、为房而嫁的路,而不少女性却认为,该规定是对女性权利的漠视,降低了男性的离婚成本,那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呢?笔者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形对《解释三》第十条做了一些思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