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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进城务工不可忽视两个法律关系

         

摘要

甲公司的一段围墙墙体破裂,随时面临倒塌的危险。主管后勤工作的张处长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将这段围墙拆除后重新修复,甲公司支付给乙公司3万元施工费用。在施工过程中,农民工赵某不幸被砖砸伤了左脚(粉碎性骨折)。经过5个多月的住院治疗,赵某基本痊愈,医疗费、误工费、陪护费共用去1.3万元。赵某出院后要求其所在的乙公司支付上述费用。乙公司则认为该费用应山甲公司承担,因为赵某是在为甲公司施工过程中受的伤。赵某找到甲公司要求其为自己承担上述费用,甲公司则认为该费用应由乙公司承担,因为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间是劳务合同关系。赵某的上述费用究竟应当由谁来承担呢?要弄清这个问题,必须弄清劳动法律关系和劳务合同关系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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