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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人类学视域中文化表征的再建构

     

摘要

遗产成为文化表征的方式,源于现代性社会将文化理解与解释为满足人非物质性需求的对象。遗产在表达人类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将不同的文化形态表征为现代性的文化。因为遗产概念的影响,遗产与非遗产之间存在着文化表征的差异,这种差异又反过来促使遗产成为文化表征的一种模式,并将非遗产他者化为人类文化共同体的组成部分。借助于遗产的概念,他者的文化被型塑为新的文化形态以便适应现代性社会发展,而作为文化表征方式的遗产,则成了不同文化形态彰显自我差异性的工具。遗产人类学视域中文化表征的再建构,不仅意味着某一种文化形态可以被表征为遗产,更意味着此种文化形态在现代性社会中可以被再建构为新的文化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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