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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天价”环境公益诉讼案引发的思考(续二)

     

摘要

治其"病"而不索其"命"经过一审和二审三次开庭审理,2014年12月29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被众多媒体称为"史无前例"的、"里程碑式"的、"天价赔偿"的泰州环境公益诉讼案做出终审判决:维持泰州中院一审做出的赔偿160666745.11元的民事判决。其中,判赔最多的常隆公司赔偿82701756.8元、判赔最少的臻庆公司赔偿327116.25元。这是迄今为止国内环境公益诉讼中,赔付额最高的一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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