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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诉广州远洋运输公司和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及代理纠纷案

     

摘要

原告: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戴凤举,总经理。委托代理人:金祖光,上海海事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赵雪芳,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出口二科职员。被告:广州远洋运输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广威,经理。委托代理人:黄正泉,广州远洋运输公司保赔科科长、律师。委托代理人;方嘉东,广州远洋运输公司保陪科职员。被告: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上海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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