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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函倩诉连云港亲亲袋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苏宁置业有限公司苏宁广场购物分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

     

摘要

【裁判摘要】商场商铺承租人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倒闭或歇业后,主动与消费者联系退费等事宜,且不存在经营者下落不明导致消费者无法找到交易对象、亦不存在租赁主体不清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交易对象的情形,消费者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为依据,主张商场作为商铺出租人与商铺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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