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3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5年5月21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3件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2015年5月21日在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摘要

<正>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天津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由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3件,其中2件为立法议案,1件为监督议案。分别是:刘智等27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修订<天津市殡葬管理条例>的议案》、刘智等10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天津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议案》、宋金链等14名市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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