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解放军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6年10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解放军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1996年10月23日在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人民解放军代表选举办法(修改草案)》进行了初步审议。会后,法律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将修改草案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法制工作委员会还到南京召开了有部分省、市人大负责选举工作的同志以及南京军区及其所属部队的有关人员、江苏省军区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的座谈会,听取意见。法律委员会于10月8日、18日召开会议,根据常委委员的审议意见和各地方、有关部门的意见,对草案进行了审议 法律委员会认为,为了进一步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军人的民主权利,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