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陕西省人民政府公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抓紧做好一九九二年库存粮油安全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抓紧做好一九九二年库存粮油安全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摘要

现将《国务院关于抓紧做好一九九二年库存粮油安全保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目前,我省储粮数量较大,租借仓库和露天存粮五亿多公斤,高水分粮达一亿五千万公斤。为确保储粮安全,各地要根据国务院紧急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对今年的粮油安全保管工作作出统筹安排。各级粮食部门,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务院紧急通知,精心管好粮食,制订库存粮油安全渡夏、渡汛的具体措施,做好各项物质准备工作。要组织人力对库存粮油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五月中旬以前务必把危险水分粮处理完毕;行洪、易涝地方的粮油要在六月底以前作妥善处理。省粮食局要派出工作组,对重点地区的储粮进行检查。从四月三十日起,实行电讯旬报制度。各地市粮食局要将储粮安危情况,每十日向省粮食局电话汇报一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