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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经委等四个部门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几点意见的通知

     

摘要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经委、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卫生厅、省标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通知几点意见的报告》,现批转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坚决贯彻执行。当前假冒伪劣商品屡禁不止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各级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必须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各负其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厉打击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把这项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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