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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和大兴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的决定(京政发202022号)

     

摘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为深入落实《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总体规划(2019—2035年)》,高水平推进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规划建设,市政府决定,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大兴片区管委会)和大兴区政府有关部门行使部分行政权力、办理部分公共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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