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5号)

安徽省医疗保障局 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省扶贫开发工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皖医保发202015号)

     

摘要

各市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各市税务局,江北、江南产业集中区税务局,省税务局第三税务分局,各市扶贫办(局):为进一步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0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0]2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落实居民医保参保筹资政策(一)提高财政补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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