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安徽省人民政府公报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国资委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证监局关于全面推开安徽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皖财企〔2020〕84号)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安徽省国资委 安徽省税务局 安徽证监局关于全面推开安徽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皖财企〔2020〕84号)

     

摘要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推开我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已于2019年全面推开,国有股权结构关系简单的应在2020年8月底前完成划转,其他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在2020年11月底前完成划转,确保全省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符合条件的企业国有股权划转工作。行政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待集中统一监管改革完成后予以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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