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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的批复 农办经202115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办经[2021]7号)要求,各省份(计划单列市)申报推荐了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经认真研究,确定北京市平谷区等100个县(市、区)、中化现代农业有限公司等100个服务组织为全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试点单位,并原则同意以上200个试点单位的实施方案,请抓好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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