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报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农办牧〔2021〕5号)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2020年度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结果的通报(农办牧〔2021〕5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按照《2020年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农牧发〔2020〕8号)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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