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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摘要

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三峡工程库区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19号)转发你们,并就做好我市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统一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认识。新增农村移民外迁安置任务,是落实三峡移民工作"两个调整完善"政策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市三峡移民安置及库区可持续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怀。各有关区县必须进一步统一对农村移民外迁安置工作的认识,把移民外迁安置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克服松劲厌战畏难情绪,进一步增强完成任务的紧迫感和责任心。坚持把移民外迁工作作为政府行为,强化必要的行政措施,切实加强外迁移民思想政治工作,重点帮助外迁移民克服"等靠要"、平均主义、相互攀比、当特殊公民的思想,确保圆满完成农村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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