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甘肃社会科学 >我国环境侵害概念的功能主义审视

我国环境侵害概念的功能主义审视

     

摘要

在我国,环境侵害概念存在“环境利益损害论”、“人的利益损害论”以及“综合论”之争.从环境侵害概念旨在统合危害自然生态环境的各种人类行为以及使环境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这种“划界”功能来看,环境侵害概念宜采用“环境利益损害论”.环境损害是“对环境各要素的侵害”,不包括以环境损害为媒介而造成的人类利益的损害.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