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政监督》 >煤炭企业的“蓄水池”:专项储备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煤炭企业的“蓄水池”:专项储备会计核算问题探讨

             

摘要

由于煤炭行业经营的特殊性与危险性,我国规定此类企业需在生产运营过程中计提有关安全生产费和维简费等,以保障员工权益,对社会承担起应负的责任。经历了几个阶段的演变,我国目前是在所有者权益中单独设立“专项储备”科目对其进行核算的.但不够完善的会计处理规范给予了相关企业进行盈余管理、利润操纵的空间,使该科目成为企业的“蓄水池”,成为企业调节利润、粉饰业绩的手段。本文以充州煤炭为例,在对该问题的详细情况与产生缘由进行分析与研究后,从社会各责任方角度提出改进意见。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