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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可免缴土地使用税

         

摘要

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有关负责人日前表示,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可免缴城镇土地使用税。具体来说。对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及廉租住房经营管理单位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向规定保障对象出租的廉租住房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开发商在经济适用住房、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廉租住房,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造经济适用住房,如能提供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可按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比例。免征开发商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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