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财讯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问题及建议

             

摘要

房屋维修资金的名字多年来经过数次变化,1998年时,叫做房屋维修资金,后改为商品房公共维修资金,2007年,根据当时建设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165号令,最终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专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修,归全体业主共有.但在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该资金一般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来代管.

著录项

  • 来源
    《财讯 》 |2017年第5期|P.66-66|共1页
  • 作者

    袁淑娟;

  • 作者单位

    吉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管办公室;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丛书 ;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