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金融电子化》 >交强险全面对外开放

交强险全面对外开放

         

摘要

本刊讯日前,《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正式发布,我国交强险市场5月1日正式向外资保险公司开放,中国保险业进入全面开放阶段。此次将原《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修改为:“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该决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据了解,此前《条例》第五条第一款为:“中资保险公司经保监会批准,可以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