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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摘要

江苏省丹阳市珥陵镇读者卢某来电:本村王某承包一处鱼塘,后来他把鱼塘及周围荒地转包给金某。金某与其他人合伙开办砖窑厂.但未办任何法定手续。请问:该鱼塘本村能收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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