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党史博采(理论版)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评析

国家精神损害赔偿评析

     

摘要

我国于1994年制定国家赔偿法,宣示了“政府侵犯同样承担赔偿责任”的宪法原刖。然而,环视现实,赔偿案件之少,赔偿数额之低,获赔之困难,已经让不少人对这部法律失去了信心。1996年人民法院一、二审宣告无罪2281人。受理的赔偿棠件为35件。1995年1月1日至1997年底。我国各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共受理赔偿寨件1126件,审结870件。其中决定由国家机关赔偿的364件。1998年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431件。据北京市1998年统计,国家赔偿法实施以来,行政赔偿最高额仅为2万元,鲍大部分只有千元左右。深圳市中级法院1995年4月1日设立赔偿委员会,到1998年前没有受理过赔偿棠件;从1998年到2000年,虽然赔偿案件呈上升趋势,但立案的总共才19宗。只占赔偿申请的极小部分。而国家每年财政拨款的5000万元赔偿金,几乎分文未动。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