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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周金文“臤”字补释

     

摘要

本文以“臤”为例,讨论三个问题,以检讨楚地竹简文字与甲金文的关系:一、从西周早期柞伯簋“臤(贤)”字可见,楚地竹简和秦系文字“贤”各有所承,秦系文字继承了西周金文的一般写法,楚地竹简继承了西周金文较为罕见而且原始的写法;二、西周中期段簋此字应释为“臤”(读为“贤”),与楚地竹简“央”字无关,不能说楚地竹简“央”保留了西周金文的字形;三、西周晚期曾仲大父(盔)簋“(叹)<臤>”与《清华二·系年》“(取)(取)”是同形异字,不能据此得出楚地竹简继承了西周金文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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