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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诗集的版权归属研究

     

摘要

古诗词是浓缩的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传承的纽带和桥梁,源远流长的古代诗词深植人心,现代诗人追随前人的足迹,也创造了脍炙人口的绝妙佳句,增添了现代文明的光彩.根据传统的版权归属原则,谁创作了诗集谁就是作者,诗集的作者原则上是诗集的著作权人,当然享有诗集的完整的著作权.随着互联网科技发展,人工智能成为生活的常态,人工智能智力成果频现,当“小冰诗集”的出现,传统的诗集著作权归属原则被打破,“小冰”被称为“少女诗人”,但是,事实上“小冰”是微软公司新开发的一款机器人,当人们在欣赏美妙佳句的时候,发现“小冰不是活生生的人”,人们开始反思,机器人创作的智力成果与自然人所创作的作品性质是否相同?如果承认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法地位,人工智能作品的作者是谁?人工智能作品的著作权又归属谁?这些问题,对传统《著作权法》理论提出了挑战,我们第一要承认“人工智能诗集”的作品地位,第二我们要通过“法律拟制”确立“人工智能诗集”的“法律作者”的地位,第三我们要以“视为作者原则”安排“人工智能诗集”的著作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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