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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视野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价值省思

     

摘要

惩罚性赔偿的制度价值内嵌了秩序、自由、正义等法律的基本价值,但在不同法律语境和社会环境下所体现和侧重的价值取向存在差异。英美法下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价值取向是通过追求实用和经验以促进个人和自由的最终实现。我国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的立法承载了清晰而厚重的政策导向,是我国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应对国际挑战和承担国际责任的一种价值表达,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战略紧密相连;是回应我国社会内在需求、外在压力、争取国际话语权、提升国际形象的举措之一。我国台湾地区惩罚性赔偿制度整体上欠缺体系性和法律原则性的思考,在价值判断上欠缺一致性,处于承袭和异化的中间地带。鉴于价值取向的差异性,我国大陆地区在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时应始终秉持谨慎态度,避免使立法适用走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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