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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在数学教学中的体现

         

摘要

2004年我校采用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试验教科书。我们发现,新教材在适应学生差异性方面很有特色:教材正文理论要求有所降低,删去了繁琐的计算题及多步推理的论证题;同时拓宽了知识面,选入了能开阔学生视野,启迪学生思维,紧密现代生产、生活的足够数量的习题,使学有余力的学生的数学才能得以充分发展。更重要的是新教材应用在课堂教学上,更能体现“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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