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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局限性及其重构

     

摘要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是指,当某一行为既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又损害个体利益时,可以同时适用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将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一并审理.毋庸置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然而,公诉机关提起的刑事诉讼(公法)和民事主体提起的民事诉讼(私法)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附带民事诉讼本质上是一种民事诉讼,故最理想的模式是将其从刑事诉讼中分离出去,归并到民事诉讼中.但在目前条件下不宜立刻取消这一制度,而应逐步加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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