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经济法论丛 >财政中心主义:对推定课税方式的重新考察

财政中心主义:对推定课税方式的重新考察

     

摘要

税款课征方式历经二十余年发展,税务机关的推定权限被逐步放大,推定课税渐变为课税推定.基于减轻执法强度和规避执法风险等考虑,课税推定以一种更简便易行的“估”形式在实践中自发生成,值得警惕.纵如此,亦不能否认课税推定对税收构成要件修正和对“效率与公平”整合的独有贡献.如若课税推定可控制,则课税推定方式值得期待.为此,可以考虑根据纳税人被推定的情由所形成的主观心态,并结合外在效果意思,选择适用财政中心主义抑或纳税人中心主义,使两者在课税推定中兼容并蓄.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