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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戏曲演唱的“吐字”

     

摘要

戏曲演唱是直接通过人的演唱来反映社会生活表达人物情感的,这就必然要求所唱的语言清晰,显出字义。如果唱曲有音无字或字音含混,观众不明白其所唱的内容,那岂不是白唱?因此,吐字清晰是戏曲演唱的首要原则。要想在演唱中做到吐字清楚,首先要把唱词的字音搞清楚。中国汉语文字的每个字都可以分为字头、字腹和自尾三个部分,我们开口说话吐字,气息首先在喉、唇、舌、齿等不同的部位受阻而发出不同的字头音,即声母,因而这就规定了每个字发音时有不同的着力点。音韵学上按照声母发音部位分为唇音、舌音、齿音、牙音、喉音五类,我国演唱传统称之为“五音”。同时根据发音时字腹,即韵母口型开合的大小程度,音韵学上分为开口呼、合口呼、齐口呼和撮口呼,总称“四呼”。还有,我们语言文字中有28个复合韵母,在唱这些复合母音组成的字时,必须字尾收声,归纳起来有四种收声,即发“衣”、发“乌”、发“抵齿”、发“归鼻”。如此,我们只有了解和掌握了出字收声的方法,才能在演唱中将字“吐”得圆整,交代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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