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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安全配员现状研究

         

摘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六条对船舶安全配员作了定性的规定,即把"船舶配备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船员"作为船舶航行条件之一,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规则>从保证船舶安全航行、停泊和作业,防治船舶污染环境的角度对每-艘船舶配员作了具体量化的规定,从这些规定可以看出船舶安全配员在船舶航行安全中的重要性.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电子商务》 |2010年第6期|380-381|共2页
  • 作者

    万日明; 段鑫;

  • 作者单位

    南昌市地方海事局,江西南昌,330006;

    南昌市地方海事局,江西南昌,330006;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U692.73;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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