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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失业者可享公共就业服务

     

摘要

深圳市政府出台的首个《深圳市失业登记管理办法》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处于无业状态的深圳户籍人员将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失业人员经登记并领取《失业证》后,可享受深圳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法规咨询;职业供求信息、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和职业培训信息服务;公益性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提供的免费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服务;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培训机构(单位)提供的职业培训,并按规定减免培训费用;免费保管个人档案和按规定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就业岗位推荐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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