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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调查取证的规制——上海“钓鱼执法”的不正当性再探

     

摘要

"钓鱼执法"的运用在西方有特定的条件,上海"钓鱼执法"的不正当性十分明显,它蚕食社会信任,执法手段不合法,不符合程序正义原则,违反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及行政执法伦理。从行政调查取证的原则来看,行政调查取证应当符合职权法定、程序公正及比例原则,为了避免上海"钓鱼执法"现象的发生,应当从立法、司法、行政三个方面对行政调查取证进行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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