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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中央派员出任蕃州官员吏员考

     

摘要

唐代中央派员出任蕃州官员有品官与流外两类。虽然唐代羁縻州原则上都督、刺史由部落首领世袭,但是部分蕃州都督、刺史,乃至县令也可由中朝官员担任。中朝官员任佐官的现象,不仅见于在部落本土设置的南北羁縻州,也见于以内迁唐经制州境内部落设置的羁縻州。佐官的层级从羁縻府州上佐长史、司马,至其他僚属录事参军事、诸曹参军事等,羁縻县则有县丞、县尉。其中有固定居所的羁縻州,或以游牧部落在经制州内设置的羁縻州,中朝官员为佐官的层级较多,比较完备。流外吏员在羁縻州使用程度不一。定居、有固定治所的羁縻州使用不同名目的流外人员,具体到参与羁縻州诸曹事务;在游牧部落本土设置的羁縻州,流外人员主要负责起草、接受文书,确保羁縻州与各级政府之间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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