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报》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2号)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的通知(国卫人口发20212号)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指导托育机构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科学、规范的照护服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的要求,我委组织制定了《托育机构保育指导大纲(试行)》(可从国家卫生健康委网站下载)。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推动落实。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