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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家吏治思想在秦地的生成与演进

     

摘要

以自利人性论为理论根据,商鞅提出了以控制和威逼为本质特征的吏治理论,具体内容包括垂法而治、明法平法、轻罪重罚、告奸连坐、无宿治等方面。韩非明确提出“以术治吏”的理论,主张用各种类型的术来加强对官吏的控制和管理,同时又建构了“法术之士”的健全人格,忠君、守法、公正、廉洁、正直、明察是其主要的人格素质和能力。睡虎地秦简对“良吏”和“恶吏”的概念做了明确界定,并对官吏的“善失”问题做了深入辨析。睡虎地秦简所见吏治思想是对商鞅和韩非吏治思想的接续与超越,是秦代学吏制度的产物。法家吏治思想在秦地的演进历程是:起始于商鞅、发展于韩非、完成于秦简秦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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