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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赤”之象形意义及其宗教祭祀性

     

摘要

按六书的分类,汉字“赤”(()),是一个会意字,因为()由()、()两字组合而成,()和()皆为独体象形字,二者结合,是为会意字.“赤”之构形,当上为人下为火,其象形意义为用大火焚人以祭天.这种象形意义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说明:一是契文中“大”与“人”的关系及卜辞中“人”作为偏旁部首时的不同用法;二是殷人的祭祀和巫术活动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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