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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书法创作的两种心境

     

摘要

书法创作是书家有意的自觉的实践活动,同时也包含着很多“无意”的非自觉的因素.书法作品的好坏,很大一部分是由书家对作品内容和形式的安排与调整决定的.但除了书家“有意”对古法融会贯通之外,有时候还需要一种与当时的书法创作非常契合的情绪驱动力,这种驱动力往往作为书家的灵感出现.在书法创作中,过于有意和完全无意都会对书作产生副作用.只有“凝神静思”的有意与“忘我”的无意状态相结合时,书法创作才可达到“无意而皆有意”的艺术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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