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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府与民间对立共生:清代乡村丧葬演剧的治理

         

摘要

丧葬演剧是一种纯粹的民间习俗,清代官府因其有违礼法,扰乱社会,始终严格管控,禁令层出不穷。然作为村落基层组织的民间村社对此却未加阻止,反而选择默认村落丧葬演剧的长期存在。村社对其管理主要是代表村落和乐户进行具体问题的协商,包括科地以及丧事演剧中乐户的工钱和仪式着装等。在清代官府持续不断的禁令之下,民间村社组织始终保持着与其“对立”的治理态度,主要原因在于双方立场和价值观的根本差异。村社组织由民间村落遴选而成,站在民众立场对本聚落的丧葬演剧始终抱着理解与同情的态度,基层村社这种治理方式是导致民间丧葬演剧在整个清代不断加强管控与不断失效中长期徘徊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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