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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犯罪对象之考探——基于法益保护、刑法解释和司法裁判的考量

         

摘要

扒窃犯罪侵犯的特殊法益是认定扒窃犯罪对象的实质标准,公民人身安全是扒窃犯罪侵犯的特殊法益.行为人只有盗窃被害人贴身财物时,其行为才可能侵犯被害人人身安全,盗窃被害人近身财物的行为不能侵犯被害人人身安全.扒窃犯罪侵犯的特殊法益决定扒窃犯罪对象只能是贴身财物,近身财物不是扒窃犯罪对象.将贴身财物认定为扒窃犯罪对象与扒窃文理解释、目的解释和刑法体系解释结论相契合;近身财物与扒窃文理解释、目的解释和刑法体系解释结论不相契合.司法裁判标准明确、具体的要求决定扒窃犯罪对象只能是贴身财物,近身财物难以满足司法裁判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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