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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及其启示

     

摘要

海南是全国最大的经济体制改革试验区,同时也是最大的地方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验区。建省时就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构建行政管理体制。该省省级政府机构改革的经验对内地省、市,尤其是对云南这种边远落后,少数民族多、贫困面较大的省级政府机构改革具有借鉴意义。海南省省级政府机构改革一个成功的经验,就是“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的创建。一、“小政府、大社会”体制的创建历程(一)初创阶段(1988年8月至1989年4月)  海南自建省之日起就以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为目标,全面构建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设置了机构。在构建新型的特区政府管理模式上率先提出了“小政府、大社会”的思路。即适应海南大特区市场经济和外向型经济发展的需要,政府要改变高度集权计划经济体制条件下的行政管理方式,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和人员,提高行政效率;使政府由微观管理转向宏观管理,由行使人、财、物的分配权转变为服务、监督、指导和协调;从而将原来由政府包办的大量社会事务、经济事务交还给社会中的个人、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去办,给他们以自主权,以实现自主、自治、自我管理的大社会。  (二)微调阶段(1991年7月至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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