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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更要守住社会良知

         

摘要

"守法"的观念现今是一个不需要过多饶舌的话题,街道黑板报抬眼都能看到,之所以提起还它是因为这话说起来容易,要做到远不是那么回事.前些年一条新闻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深,说的是中国足协"三巨头"(副主席谢亚龙、杨一民和足球管理中心主任南勇)被查,带下"水"的还有足球裁判委的主任、领队、裁判员等几人,所犯之事皆因"受贿"、"黑幕""黑哨"之类.当时倍感震惊:足球不是最讲"规则"的么,这些人怎么连最基本的常识都忘了?这些人首先冒犯的是广大球迷的希望和信任,同时严重践踏社会的良心与良知!他们如此不讲"规则",哪还有什么法可依?这可能是一个极端的例子,但由此看出社会"守法"的艰难,一个健康有序的法制社会不是说建就能建立起来的. 人之初,性本善.没有人生下来就是恶人;但作为社会人,如果没有法律的限制,好人也可能变成坏人.这里主观的守法或违法很关键.譬如问黑恶社会那些人懂不懂法,这可能也要具体分析:明知违法也要做这是故意;似懂非懂混一起是盲从;言听计从跟着跑是幼稚等.但有一点他们是相同的:对社会良知和善行的淡漠和背弃,其程度往往决定他们法律意义上的违法犯罪轻重.

著录项

  • 来源
    《创造》 |2013年第4期|42-43|共2页
  • 作者

    朴朗尉;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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