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致富”

         

摘要

加大政策整合与政策创新。对农户的搬迁安置房,应既允许安置农户通过正当途径对安置房进行转让、抵押,又允许安置房按照商用民用相结合进行规划建设,例如将安置房底层做成商铺形式,便于安置农户从事商业经营或者作为店面出租;涉农信用贷款应进一步放宽农户个人担保抵押限制,设置县级小额信贷担保资金,由财政贴息,为搬迁农户发展生产提供5万元以内、3年以内的无抵押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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