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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工会法》实符其名

         

摘要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是《工会法》所规定的。工会只有切实履行这一职责,真正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才会受到职工的拥护,才能永葆生机和活力。 然而,当工会维权真正付诸实践,当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需要工会提供及时有效的维护时,还有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条件:让《工会法》实符其名。 之所以提出这样的问题,是因为法律本来就该如此 ,只有实名相符,法律才能真正成其为法律。但现实中,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工会法》并没有得到应有的执行和尊重,总有人自觉不自觉地将自己置身于这部法律之外,屡屡侵犯工会的合法权益,使工会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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